親人命終時,記住這三點可助其往生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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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:善巧開導安慰,令生正信者

 第二:大家換班念佛,以助淨念者

 第三:切戒搬動哭泣,以防誤事者

 世間最可慘者,莫甚於死,而且舉世之人,無一能倖免者,以故有心欲自利利人者,不可不早為之計慮也。 實則死之一字,原是假名,以宿生所感一期之報盡,故捨此身軀,复受別種身軀耳。 不知佛法者,直是無法可設,只可任彼隨業流轉。

 今既得聞如來普度眾生之淨土法門,固當信願念佛,預備往生資糧,以期免生死輪迴之幻苦,證涅槃常住之真樂。

 其有父母兄弟,及諸眷屬,若得重病,勢難痊癒者,宜發孝順慈悲之心,勸彼念佛求生西方,並為助念,俾病者由此死已,即生淨土,其為 利益,何能名焉。 今列三要,以為成就臨終人往生之據。 語雖鄙俚,意本佛經;遇此因緣,悉舉行焉。

 這三要者:第一,善巧開導安慰,令生正信。 第二,大家換班念佛,以助淨念。 第三,切戒搬動哭泣,以防誤事。 果能依此三法以行,決定可以消除宿業,增長淨因,蒙佛接引,往生西方。

 一得往生,則超凡入聖,了生脫死,漸漸進修,必至圓成佛果而後已。 如此利益,全仗眷屬助念之力。

 能如是行,於父母,則為真孝;於兄弟,姐妹,則為真弟;於兒女,則為真慈;於朋友,於朋友,於平人,則為真義,真惠。 以此培自已之淨因,吞同人之信向,久而之之,何難相習成風乎哉。 今為一一條陳,庶不至臨時無所適從耳。

 

 第一:善巧開導安慰,令生正信者。

 切勸病人,放下一切,一心念佛。 如有應交代事,速令交代。 交代後,便置之度外,即作我今將隨佛往生佛國,世間所有富樂,眷屬,種種塵境,皆為障礙,致受禍害,以故不應生一念系戀之心。 須知自己一念真性,本無有死。 所言死者,乃捨此身而又受別種之身耳。

 若不念佛,則隨善惡業力,复受生於善惡道中。 若當臨命終時,一心念南無阿彌陀佛,以此志誠念佛之心,必定感佛大發慈悲,親垂接引,令得往生。 且莫疑我業力凡夫,何能以少時念佛,便可出離生死,往生西方?

 當知佛大慈悲,即十惡五逆之極重罪人,臨終地獄之相已現,若有善知識教以念佛,或念十聲,或止一聲,亦得蒙佛接引,往生西方。 此種人念此幾句,尚得往生,又何得以業力重,念佛數少,而生疑乎? 須知吾人本具真性,與佛無二,但以惑業深重,不得受用。 今既歸命於佛,如子就父,乃是還我本有家鄉,豈是分外之事?

 

 又佛昔發願,若有眾生聞我名號,志心信樂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 以故一切眾生,臨終發至誠心,念佛求生西方者,無一不垂接引也。 千萬不可懷疑,懷疑即是自誤,其禍非小。 況離此苦世界,生彼樂世界,是至極快意之事,當生歡喜心。

 千萬不可怕死,怕死則仍不能不死,反玫了無生西之分矣。 以自心與佛相違反故,佛雖具大悲慈,亦無奈不依佛教之眾生何。 阿彌陀佛萬德洪名,如大冶洪爐;吾人多生罪業,如空中片雪。 業力凡夫,由念佛故,業便消滅;如片雪近於洪爐,即便了不可得。

 又況業力既消,所有善根,自然增長殊勝,又何可疑其不得生,與佛不來接引乎? 如此委曲宛轉開導安慰,病人自可生正信心。 此係為病人所開導者。 至於自己所應盡孝致誠者,亦唯在此,切不可隨順俗情,求神問醫。 大命將盡,鬼神醫藥,豈能令其不死乎? 既役情於此種無益之事,則於念佛一事,便紛其誠懇,而莫由感通矣。

 許多人於父母臨終,不惜資財,請許多醫生來看,此名賣孝,欲世人稱我於父母為能盡孝,不知其天地鬼神,實鑑其心。 故凡於父母喪葬等事,過於張羅者,不有天災,必有人禍。 為人子者,宜注重於親之神識得所;彼世俗所稱頌,固不值明眼人一哂,況極意邀求,以實罹不孝之大咎乎。

 

 第二:大家換班念佛,以助淨念者。

 前己開導病人,令生正信。 然彼病人,心力孱弱,勿道平素撣不念佛之人,不易相繼長念,即向來以念佛為事者,至此亦全仗他人相助,方能得力。 以故家中眷屬,同應發孝順慈悲之心,為其助念佛號。

 若病尚未至將終,當分班念,應分三班,每班限定幾人。 頭班出聲念,二三班默持,念一點鐘,二班接念,頭班,三班默持。 若有小事,當於默持時辦,值班時,斷斷不可走去。 二班念畢,三班接念,終而復始。 念一點鐘,歇兩點鐘,縱經晝夜亦不甚辛苦。 須知肯助人淨念往生,亦得人助念之報。

 且莫說是為父母盡孝應如是,即為平人,亦培自己福田,長自己善根,實為自利之道,不徒為人而已。 成就一人往生淨土,即是成就一眾生作佛,此等功德,何可思議! 三班相續,佛聲不斷。 病人力能念,則隨之小聲念;不能念,則攝耳諦聽,心無二念,自可與佛相應矣。

 

 念佛聲不可太高,高則傷氣,難以持久;亦不可太低,以致病人聽不明白。 不可太快,亦不可太慢。 太快則病人不能隨,即聽亦難明了;太慢則氣接不上,亦難得益。 須不高不低,不緩不急,字字分明,句句清楚。 令病者,字字句句,入耳經心,斯易得力。 念佛法器,唯用引磬,其他一切,概不宜用。 引磬聲清,聽之令人心地清淨。 木魚聲濁,故不宜用於臨終助念。

 又宜念四佛號。 初起時,念幾句六字,以後專念‘阿彌陀佛’四字,不念‘南無’,以字少易念。 病人或隨之念,或攝心聽,皆省心力。 家中眷屬如此念,外請善友亦如此念,人多人少,均如此念。

 不可一起念,歇歇又念,致令病人,佛念間斷。 若值飯時,當換班吃,勿斷佛聲。 若病人將欲斷氣,宜三班同念。 直至氣斷以後,又復分班念三點鐘,然後歇氣,以便料理安置等事。

 當念佛時,不得令親友來病人前,問訊諭慰。 既感情來看,當隨念佛若干時,是為真實情愛,有益於病人。 若用世間俗情,直是推人下海,其情雖可感,其事甚可痛。 全在主事者明道理,預令人說之,免致有礙面情,及貽害病人,由分心而不得往生耳。

 

 第三:切戒搬動哭泣,以防誤事者。

 病人將終之時,正是凡、聖、人、鬼分判之際,一發千鈞,要緊之極。 只可以佛號,開導彼之神識,斷斷不可洗澡,換衣,或移寢處。 任彼如何坐臥,只可順彼之勢,不可稍有移動。 亦不可對之生悲感相,或至哭泣。

 以此時身不自主,一動則手足身體,均受拗折扭裂之痛,痛則嗔心生,而佛念息;隨嗔心去,多墮毒類,可怖之至。 若見悲痛哭泣,則情愛心生,佛念便息矣。

 隨情愛心去,以致生生世世,不得解脫。 此時,所最得益者,莫過於一心念佛;所最貽害者,莫過於妄動哭泣。 若或妄動哭泣,致嗔恨,及情愛心,則欲生西方,萬無有一矣。

 又人之將死,熱氣自下至上者,為超升相;自上至下者,為墮落相。 故有“頂聖,眼天生,人心,餓鬼腹,畜生膝蓋離,地獄腳板出”之說。 果然大家至誠助念,自可直下往生西方。

 切不可屢屢探之,以致神識未離,因此或有刺激,心生煩痛,致不得往生。 此之罪過,實為無量無邊。 願諸親友,各各懇切念佛,不須探彼熱氣,後冷於何處也。 為人子者,於此留心,乃為真孝。

 

 若依世間種種俗情,即是不惜推親以下苦海,為邀一般無知無識者,相稱讚其能盡孝也。 此孝與羅剎女之愛正同。 經云:“羅剎女食人,曰:我愛汝,故食汝。”

 彼無知之人之行孝也,令親失樂而得苦,豈不與羅剎女之愛人相同乎? 吾作此語,非不近人情,欲人各於實際上講求,必期亡者往生,存者得福,以遂孝子賢孫親愛之一片血誠,不覺其言之有似激烈也。 真愛親者,必能諒之!

 頂聖眼天生等者,謂人氣己斷,通身冷透,唯頭頂獨熱者,則必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也。 眼天生者,若眼及額顱處獨熱,則生天道。 心處獨熱,則生人道。 肚腹獨熱,則生餓鬼道。 膝蓋熱,則生畜生道。 腳板獨熱,則生地獄道。

 此由人在生時,所造善惡二業,至此感現如是,非可以勢力假為也。 是時若病人能志誠念佛,再加眷屬善友助念之力,決定可以帶業往生,超凡入聖耳。 不須專事探試徵驗,以致誤事也。 至囑至禱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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