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1/07/08 08:49:20
學習次第 : 初階
禪修手冊 喜心的修習
喜是隨喜,對於自己或他人諸吉祥事,隨境生起歡喜慶慰。吉祥事,諸如:孝順父母、愛護妻.兒、做事井然、居住適宜、不懶惰、恭敬、謙遜、佈施、行善、感恩、報恩、少欲知足、容忍、包容、博學、多聞、親近善士、恭順受教、聞法、說法、學戒律、學威儀(行.立.坐.臥)、離欲、平靜、親證涅槃。至於人間喜慶,乃至國家得利樂之事,則不必然是吉祥事,也不必然生隨喜之心。《雜阿含308經》,世尊說:「世間之所樂,觀察悉為怨。賢聖見苦者,世間以為樂;世間之所苦,於聖則為樂。」(參考S.35.136.)
人間喜慶、鬧熱,為什麼有時不被隨喜?因為善法不增,反增貪瞋癡。經中說,戲劇演員,娛樂大眾,表演歌舞、喜劇,使人歡樂,但是死後不但不生歡喜天,卻因令人增長貪瞋癡,而墮畜生或地獄。(參考:S.46.2.、《雜阿含907經》、《別譯雜阿含122經》)因此,應生警惕心,應善加體察人間善惡。
修習喜心可以伏住嫉妒、瞋心。《增阿含17-1.1經》〈羅雲經〉(T2.582)佛說:「當行喜心,已行喜心,所有嫉心皆當除盡。」若以「隨喜」當禪修對象,或取笑口常開、滿面春風的人(不是貪染的人或異性)當禪修物件,可以體證第三禪。嫉妒是因別人勝過自己、或懷疑別人勝過自己而產生,嫉妒屬於瞋心所,根據論中說,在證初果時可消除嫉妒,但真正淨除瞋心(嫉妒之根源),則在證三果時達成。(明法) (慈、悲、舍心的修習,請見〈嘉義新雨雜誌〉第8、16、21期)